2018年荆州市公务员考试(人民警察)拟录用通知

2018-12-06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2018年荆州市公务员考试(人民警察)拟录用通知已公布,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年荆州市公务员考试关于录用陶钧等43名同志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市公安局: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和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审批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8〕523号)精神,经研究,同意录用陶钧等43名同志为公务员(人民警察)(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从报到之日起计算。
  请认真做好新录用人员的报到工作,办理相关手续。及时调取新录用人员个人档案,按有关规定对档案进行审核整理。
  考生一经录用,须与招录机关签订《新录用公务员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协议样本详见附件2),最低服务期为五年(含试用期),并在县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附件:1.荆州市2018年录用国家公务员(人民警察)人员名单
  2.新录用公务员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样本)
  附件1
  荆州市2018年录用国家公务员(人民警察)人员名单
  一、荆州市公安局(22人)
  交通管理局:陶 钧 陈舒适 管祥峰 冉 洁
  荆州区分局:胡浩凌 王 展 郜 俊 李 宁  徐付蝶
  沙市区分局:陈章月 胡 程 桂 涛 唐 睿  高凌霄 邱 航 黄梦蝶 黄晓敏
  荆州开发区分局:李 宾 裴东楠 张欣悦
  纪南文旅区分局:李马坤 李 窗
  二、江陵县公安局(3人)
  杨森虎 肖予恒 黄潇潇
  三、公安县公安局(7人):
  宁思敏 祝希尧 龙立人 李 阳 熊 鑫  詹雅雯 刘南西
  四、松滋市公安局(4人)
  郭 成 姚俊辉 丁 一 王诗雯
  五、石首市公安局(3人)
  杨倚天 薛世芳 陈 玲
  六、监利县公安局(2人)
  商 琴 龙 玲
  七、洪湖市公安局(1人)
  张 月
  八、沙市区森林公安分局(1人)
  李雨帆
  附件2
  新录用公务员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
  甲方:××××××单位
  乙方:
  2018年,乙方参加湖北省公务员考试,报考甲方××××职位,根据《公务员法》、《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62号)和湖北省2018年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就最低服务期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基本要求
  (一)由甲方按乙方报考职位的情况安排相应岗位,乙方在甲方的最低服务期为:201 年 月—202 年 月(含初任培训时间);
  (二)乙方按国家规定享受在职公务员的各项工资福利、学习培训等相关待遇和权利;在最低服务期内,乙方不得以生活困难、照顾父母、夫妻团聚、辞职、重新报考公务员、报考研究生、出国深造等任何理由要求调离所报考的职位。绝不利用父母、亲友等关系打招呼、找门路,或找领导无理取闹等任何形式要求调离所报考工作单位。如果出现要求调动等不安心工作的情况,乙方将接受组织的任何处理,包括辞退等;
  (三)甲方负责对乙方政治、业务培养和日常管理,关心支持乙方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适时了解乙方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情况,并予以指导和帮助。
  二、违约条款
  (四)最低服务期内,乙方不得调离、辞职或以借调名义离开工作岗位,若乙方自动离职或以其他方式离开现工作单位的,甲方一律以辞退处理。按照《公务员法》相关规定,公务员辞退的,将记入档案且5年内不得再次报考公务员;
  (五)乙方有违约情况的,须退还甲方在公务员考录和初任培训期间的全部成本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万元整);
  三、其他事项
  (七)本协议不影响乙方正常职务晋升或提拔任用;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从协议签订之日起至乙方服务期满为止。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1份,所在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1份;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甲方(公章)                                                                                          乙方签名:
  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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