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宜昌市远安县鸣凤镇公开招聘禁毒社工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7月17日至7月21日;报名地点:鸣凤镇人民政府组织办(镇政府二楼)。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2017年宜昌市远安县鸣凤镇公开招聘禁毒社工公告
为加强我县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根据远办法(2017)11号文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禁毒专职工作人员(简称禁毒社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招聘岗位为禁毒社工,招聘人数为2名,其中男性1名,女性1名,工作地点在鸣凤中心戒毒社区(安泰社区居委会)。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禁毒社工工作;
2、远安籍户口或非远安籍户口但愿意长期在远安工作的公民;
3、男性45周岁以下(1972年7月17日以后出生)、女性40岁以下(1977年7月17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面部无缺陷;
5、具备较好的协调沟通能力;
6、会基本电脑操作;
7、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中共党员、复退伍军人优先。
三、招聘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7日至7月21日;
2、报名地点:鸣凤镇人民政府组织办(镇政府二楼),咨询电话:18972025343。
3、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登记照2张(复退伍军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考试
此次招聘考试分为面试和电脑操作测试,面试后按照成绩1:3比例确定进行电脑操作测试人员。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考生自理。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四)考察
由远安县鸣凤镇人民政府、远安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工作专班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现实表现等情况。在考察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然后依次递补: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被劳动教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远安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聘用与管理
此次招聘人员一律纳入远安县非在编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定劳动合同。聘期内工资待遇为底薪(1200元)+绩效考核(300元),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五、纪律监督
为进一步增加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工作全过程将接受社会各界、群众和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人员,视其情节轻重,严肃查处,举报地点设镇纪委,电话号码:0717-3813621。
远安县鸣凤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