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十堰市房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33人公告

2017-07-13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2017年十堰房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33人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7月24日至 25日。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2017年十堰房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充实和优化我县学前教师队伍,切实加强专业学科师资力量,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 33 名,特制定此方案: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志愿从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4.学习成绩优良,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5.身心健康,适应报考学校工作需要;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7.学历及专业条件
  8.持有教师资格证。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我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含新机制教师);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二、报考程序及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4 日至 25 日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房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电话:3109286。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填写《房县2017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一份并带本人有效证件(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费100元。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不具体到乡镇,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后,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选岗。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除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外,今后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考试。
  4.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共同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和学前教育专业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时间:2017年7月28日9:00-11:00,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7月29日予以公布,并在《今日房县网》、《房县新闻网》、《房县教育信息网》官方媒体公告,7月30日发布面试公告。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入围人选。
  2.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7月31日,地点:见面试公告。
  3.面试方式:采取个体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时限为10分钟,采用说课和才艺展示。
  4.面试实行百分制,考生以抽签的方式决定面试顺序,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官现场打分,并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签字确认。
  5.面试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身份证》、《准考证》于面试当天到指定时间、地点集中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四)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考生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生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如综合成绩末位出现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考核、体检
  考核采取函调形式进行,主要了解其在校期间、待业期间或工作期间的综合表现,考核对象须在考核前将个人档案及相关材料提交到县教育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统一到指定医院集中参加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
  1.在学习、工作或待业期间,违犯法律法规受过处罚处分的;
  2.不能提供学籍档案的。
  (六)公示与聘用
  1.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公示七天。公示期间,设立咨询举报电话(县监察局:3250202;县人社局:3223722 ;县教育局:3109286),接受社会监督。
  2.聘用:根据岗位拟聘人数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岗位确定后,对公示无异议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服务期限至少为5年,5年内不得调出本县教育系统。
  附:2017年房县招聘幼儿教师岗位表
  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房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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