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随州市曾都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治安维护协管员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2016-10-21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2016年随州市曾都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治安维护协管员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定于2016年10月24日至2016年10月 25日(8:0 0--11:30,14:30--17:00)。报名地点:曾都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双基中队(沿河大道58号)。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2016年随州市曾都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治安维护协管员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深入推进全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大曾都城镇巡逻防控力度,经曾都区政府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助公安民警巡逻防控的治安维护协管公益性岗位人员(简称:“辅警”)。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待遇
  1.招聘单位:随州市公安局曾都区分局
  2.招聘岗位:乡镇(街道)、村(社区)治安维护协管员公益性岗位64名。
  3.工资待遇: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月基本工资不低于1225元;年限补贴每月50元,每年增长1次;年度绩效工资每月人均400元;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本次招聘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有意愿从事辅警的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具体条件如下: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年龄在3 5周岁以内(年龄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
  2.具有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就业困难人员;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受过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踏实、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热爱辅警工作,自愿从事城镇巡逻防控工作。
  5.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和社交能力,有较好的文字基础和口头表达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服从安排:
  6.身体健康,在曾都区有固定住所,具备巡逻防控身体素质的男性。
  7.有从事辅警工作经历同等条件的优先招聘。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定于2016年10月24日至2016年10月 25日(8:0 0--11:30,14:30--17:00)。
  2.报名地点:曾都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双基中队(沿河大道58号)。咨询电话:0722-3063032。
  3.报名要求:本次报名统一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为便于联系,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不要随意变更。
  4.所需资料:符合本次辅警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的,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3张,填写《曾都区公开招聘辅警公益性岗位报名表》。就业困难人员还需提交《就业失业登记证》。
  5.资格审查:严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应聘资格。
  6.准考证发放:报考人员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16年10月31日(8:30—11:30,14:30—17:00)到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双基中队(沿河大道58号)领取准考证。请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凭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和领取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安排
  考试采取面试和体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实施面试前,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开考或调整招聘岗位数。
  1.面试工作
  (1)面试比例:参加面试人员按招聘总人数的1:3的比例确定。
  (2)面试内容:巡逻防控相关知识、口头表达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
  (3)面试要求:应试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要求,按应聘人员1:2比例进行测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计算
  按照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 0%折合计算。
  (三)体检
  体检对象按体能测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则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区政法委负责牵头,会同区公安分局对考察对象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则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政审。
  (五)确定人选和公示
  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中国曾都网上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公益性岗位管理有关规定和程序与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并报区劳动就业管理局备案,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四、其他
  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随州市公安局曾都区分局
  曾都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201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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