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教师011岗位加试考生成绩及体检、考察公告

2016-09-13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2016年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教师011岗位加试考生成绩及体检、考察公告已发布,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一、011岗位加试考生成绩公告
  根据《2015年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和《2016年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教师成绩公告及011岗位加试通知》,加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加试考生成绩进行公告(见附件1)。
  二、体检工作安排
  1、参加体检人员: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15名考生进入体检。
  其中:005数字媒体专业教师岗位总成绩排名第一的考生吴京书弃权,递补总成绩排名第二的考生程顺。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2。
  2、体检时间:9月14日(星期三)
  3、体检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①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9月14日上午7:30前到黄冈电信公司胜利街营业厅(黄冈市黄州区胜利街68号,黄冈市实验小学对面)门口集中,然后统一前往指定的医院。
  ②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三天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饮酒、熬夜;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进水(包括饮料)。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完成后,在体检地用餐(免费提供)。
  ③体检时着装宽松,不宜穿戴有金属线的衣服、连裤袜及长筒靴。
  ④妊娠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医生,关于妊娠期考生的体检问题按有关规定执行。
  ⑤考生体检项目及其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⑥体检结束后,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将联系需要复检考生(其他考生不通知)。需复检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⑦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的,按作弊处理,一律取消聘用资格。严禁考生家属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⑧参加体检考生须交纳体检费350元(不含复检费),由医院现场收取。
  ⑨参加体检的考生需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免笔试考生带身份证),并带与笔试准考证相同2寸照片1张。
  ⑩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按时参加体检,否则按弃权处理。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从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察工作安排
  1、考察对象: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招聘核定指标1:1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员。因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从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时间:体检工作结束后,由黄冈职业技术学院提前3天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3、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4、考察方式: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考察工作由黄冈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
  请暂未入围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免错失递补机会。
  咨询电话:0713-8346455(黄冈职业技术学院)
  监督举报电话:0713—8128633(市人社局)、8613277(市委组织部)。
  附件:
  黄冈市委组织部 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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