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襄阳市社区工作者待遇提高 月收入超3000元

2016-04-14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襄阳市政府办日前下发通知,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社区建设的意见》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关于“建立自然增长机制,确保每年社区工作者待遇与社平工资同步增长”的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市区社区工作者待遇从2016年1月起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3370.55元。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了解到,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并不断提高市区社区工作者待遇,从2009年起连年提高市区社区工作者生活及社会保险待遇标准,今年又将市区社区工作者待遇标准由每人每月2509.22元提高到3370.55元,人均增加861.33元。
  此次调整后,市区社区工作者待遇统一为每人每月3370.55元,其中实发待遇补助2400元、五项社会保险补助778.55元、住房公积金补助192元。调标新增经费由市、区财政按照4∶6比例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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