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公务员考试:提出对策题必备三计

2016-01-11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历年湖北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预测,2016年湖北公务员考试报名预计为2016年3月中旬,笔试时间预计在2016年4月下旬,公共科目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报考公安(森林公安)机关的考生还须参加公安基础知识考试,报考定向招录社区干部的街道机关只参加综合知识测试一科考试,需要复习的考生可借鉴参考公务员考试用书中心最新批次的2016年湖北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点击订购)。
  计策一:重点与全面
  全面是指在提对策的时候,不仅要考虑到当前,而且要考虑到长远;不仅要考虑到局部,也要考虑到整体。作为一名公务员,不仅要维护好老百姓的利益,也要考虑到整个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所以好的对策是应该兼顾到各个方面的利益。
  重点主要是指在对策具体表述过程中,需要考生坚固宏观与微观,既要写出具体措施,还要表明此措施能够解决的具体问题。湖北公务员考试网认为,概括来说,对策题要做好五明确:要有明确的对策主体;明确的对策客体;明确的对策手段;明确的对策内容;明确的对策目的。
  计策二:直接与间接
  在提对策的时候,很多考生思维往往比较局限,只能找到一些比较直接的对策,而忽略了一些间接的策略,导致答题不全面。直接对策往往是基于问题本身,间接对策往往是对于问题的延伸,如法律、环境、政策等。
  直接对策可以从材料中获得,主要是通过材料中的政策措施、专家学者见解、领导干部讲话、广大群众的谈话中获得。间接对策的获得渠道有三条,一是从材料中的经验和教训推出对策;二是从材料的原因中推出对策;三是多做题,积累对策题答题经验,题做多了,考生就会发现,原来提出对策的方向无外乎就那么几个:可以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的维度谈对策;可以从内部监管、加强教育、展开宣传、完善法律、舆论监督的维度谈对策;也可以从国家层面、政府层面、企业层面、行业协会层面、个人层面的维度谈对策,等等。
  计策三:实与虚
  在提对策的时候考生要根据题目要求分析题目是考察宏观战略,还是考察微观管理能力。在大问题上要有战略高度,要懂得务虚;在具体而微的问题要具体可行,要懂得务实。虚要虚到家,实要实到位。
  很多考生容易写一些比较虚的对策,却难以做到实,提出的对策没有针对性。针对性是指在提对策的时候,要针对题干问题结合材料去提。针对性在微观的对策中显得非常重要。在微观的对策中,问题的范围都非常有限。因此建议考生,提出的对策讲究一语中的、一针见血,而那些大而化之、大而无当、隔靴搔痒的大对策要尽量少提甚至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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