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北省政法干警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公告

2013-11-04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一、计分方法
  总成绩按100分折合计算。笔试总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200)×50 +(教育考试成绩÷150)×50。
  二、最低合格分数线
  为确保公务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为:考生应考三科成绩不为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0分,申论不低于60分。
  考生达不到公布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高出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按职位招录计划与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公告将于近期在湖北人事考试网发布,请考生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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