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湖北公务员招考政策变化及申报通知

2011-01-12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日前,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湖北公务员考试网联合发出了《关于申报2011年度湖北省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计划的通知》,正式拉开了我省2011年公务员考录工作的序幕。

  《通知》在明确招录计划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的同时,就科学设置招录职位资格条件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一是进一步强化了面向基层和生产一线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用人导向。除特殊职位和专业外,省、市两级机关全部招录具有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要求相关单位设置一定比例职位定向招录“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计划(含“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二是明确招录职位资格条件设置工作要求,维护和促进科学考录、公正考录。要求招录机关不得设置与履行岗位职责无关的限制性条件,进一步规范了学历和专业设置,落实国家对公务员招考年龄的规定,要求招录机关不得随意缩小年龄范围。《通知》还对招录职位设置及申报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作出了要求,以适应考试录用工作信息化的需要。

  整个招录计划申报工作要求在2011年2月25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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