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练习五

2010-11-25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七)法律原则

  法律原则的概念及与法律规则的区别包括以下几方面:

  1?法律规则着眼于主体行为及各种条件的共性;其明确的目的是削弱或防止法律适用上的“自由裁量”。法律原则的着眼点不仅限于行为及条件的共性,而且关注它们的个别性。其要求比较笼统、模糊,它不预先设定明确的、具体的假定条件,更没有设定明确的法律后果。

  2?法律规则由于内容具体明确,它们只适用于某一类型的行为,而法律原则对人的行为及其条件有更大的覆盖面和抽象性,它们是对从社会生活或社会关系中概括出来的某一类行为,某一法律部门甚或全部法律体系均通用的价值准则,具有宏观的指导性,其适用范围比法律规则宽广。

  3?法律规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而法律原则的适用则不同,它不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因为不同的法律原则是具有不同的强度的,而且这些不同的强度原则甚至冲突的原则都可能存在于一部法律之中。

  4?法律规则是有比法律原则强度大的显示性特征,即相对于原则,法官更不容易偏离规则作出裁决。

  (八)法律规则

  1?法律规则的概念

  法律规则是采取一定的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

  2?法律规则的分类

  (1)按照规则的内容不同,法律规则可以分为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

  (2)按照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

  (3)按照规则对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或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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