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层工作经验~

2010-04-14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参考2009年湖北公考公告,“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09年8月以前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前述单位中非正式就业人员,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工龄按有关政策认定)。
    那请问如大学后勤单位为例,无事业编制的临时工作人员是否为非正式就业人员?等工作两年时间满了报考湖北公务员,报名时出具什么证明作为之前的工作经验的凭证呢?

官方回答:你好,在大学后勤单位工作可视为基层工作经验,需要出具劳动合同证明。感谢对湖北公务员网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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