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国考关于违纪处理 109名考生终生禁考

2010-03-19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从国家公务员局获悉:据最新统计,2010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录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有561名报考人员违纪,与2009年度相比明显减少。依据违纪违规处理办法和有关考务规定,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给300名报考者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给予152名报考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给予109名报考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且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公务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的相关规定

  2009年11月24日,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外公布《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对报考者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办法做出了详细规定。

  规定要求,按违纪违规行为情节的轻重程度,分别给予三个层次的处理:

  对情节较轻的,给予报考者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或者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对情节严重的,给予报考者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对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报考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且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办法》总结了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的实践经验,突出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共20条。比如在录用考试环节,公务员协助作弊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组织、领导有组织作弊或者在有组织作弊中起主要作用的,给予开除处分;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徇私舞弊、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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