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新闻:省政府拟就修订节约能源法征求各界意见

2009-10-12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省政府法制办近日发布公告,就修订《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一事,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与2001年起施行的现有实施办法相比,征求意见稿中处罚力度大幅度加重。
 
与原有26项条款的实施办法相比,征求意见稿足有92项条款,内容涉及工业节能、建筑节能、交通运输节能、公共机构节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以及节能技术进步、激励措施、法律责任等各个方面。
 
现有实施办法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仅5条,且笼统规定违规拒不改正者,可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相比之下,征求意见稿的法律责任规定更加细化,足有20条,且罚款最低起线都是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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